币安网买币借贷纠纷判例警示:比特币借贷不受法律保护,借条直接变废纸!
广东高院发布2025年度十大案例,晋某诉常某比特币借贷纠纷案敲响警钟。涉案人员通过币安网购买比特币出借,企图用借条锁死炒币收益。法院判决合同无效,仅按成本价赔偿。警示:比特币借贷不受法律保护,炒币收益无法通过司法变现,风险需自担。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期发布了“广东法院2025年度商事金融十大案例”,其中位列第一的案件直接戳穿了虚拟货币圈子里流传已久的一个危险幻想。许多投资者误以为,只要把比特币借给别人并签下看似严密的借条,一旦对方违约,法院就会按照高昂的市场价格支持自己的索赔请求。然而,这起最新的标杆判例给出了明确的答案:比特币借贷不法律保护,那些试图锁定炒币收益的借条,在法律面前直接变成废纸。
这起案件的主角是晋某与常某。2023年7月1日,常某向晋某出具了一张借条,约定借用1个比特币,并于同年7月3日归还。这张借条的设计堪称“精明”,其核心条款规定:若实际归还日的比特币价格高于出借日,则按偿还之日的比特币价值或等值人民币还款;若币价低于出借日,则归还出借时等值的人民币;若逾期不还,还需从逾期之日起按年利率24%支付罚息。这种“涨了收益归我跌了风险你扛”的算盘,本质上是出借人试图利用法律强制力,将自己的“币价看涨期权”强行变现。
在交代诉讼背景时,据原文披露,晋某并非无偿获得这1个比特币。他此前通过币安网花费22.82万元人民币购买了1.14个比特币,折合计算,1个比特币的实际取得成本约为19.96万元。2023年7月,他将其中1个借给常某,但常某到期分文未还。随后,晋某将常某诉至广州中院,不仅要求返还1个比特币,还要求若不能归还,则按判决生效之日币安网显示的比特币与人民币换算比例进行赔偿,并索要逾期损失。他自以为设计天衣无缝,却迎来了法院的严厉驳回。

广州中院的判决首先给出了第一刀:认定借条核心条款无效。法院明确指出,借条中“以出借日或返还日比特币价高者为准”的约定,实质上保证了出借人享受比特币价值波动的收益。如果归还等值人民币,则等同于进行了比特币兑换,将比特币视为了货币进行流通。在我国,比特币不具有货币属性和货币的法律地位,严禁作为货币流通使用。因此,该核心还款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进而导致整个借贷合同归于无效。
合同的第二刀落在了财产返还的认定上。通常情况下,合同无效后一方基于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但法院认为,由于比特币在我国禁止流通,缺乏合法的市场定价机制和价值评估依据,客观上本案无法判决返还比特币实物。因此,晋某要求“返还比特币”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不过,法院也认定比特币具备网络虚拟财产的部分属性,属于民法上的财产。常某借用未还造成了晋某的财产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为关键的第三刀,直接斩断了晋某的炒币收益幻想。在确定赔偿金额时,晋某期望按照判决生效之日的境外平台市价进行索赔,企图借此实现财务自由。但法院明确拒绝采信境外平台的报价。法院认定,比特币在境内禁止流通,无合法的市场价格和定价机制。最终,法院仅支持按照晋某取得该比特币的实际成本价进行赔偿。据此前计算,其取得成本为19.96万元。法院同时强调,晋某甘冒风险在境内禁止的交易平台购买比特币,应自行承担交易平台定价超出法院认定价值的损失风险。

最终,法院判决常某赔偿晋某19.96万元,并驳回了晋某要求按市价索赔、索要逾期罚息等其他全部诉讼请求。这起入选广东高院年度十大案例首案的判决,释了极其明确的司法信号:比特币借贷不受法律保护,法律绝不保护投资者的“炒币收益”。无论比特币后续价格如何飙升,出借人最多只能拿回当初投入的本金成本。那些试图通过复杂条款锁死涨价收益的行为,在法律面前毫无意义。
这一判例给所有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的投资者敲响了沉重的警钟。首先,必须彻底抛弃将法院当作炒币“保险箱”的错误观念,司法机关不会为非法的炒币收益兜底。其次,在境外平台如币安网等交易产生的溢价、手续费等隐性成本,法院一概不予认可。虚拟货币交易伴随着极高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投资者必须清醒认识到,试图利用法律漏洞谋取暴利的行为,最终只会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在币圈,自以为是的“保险”条款,往往就是导致血本无归的最大风险。